2 鏈合創新的主要模式
依據不同標準,鏈合創新可以分成不同的模式。根據鏈合創新過程中起主導作用的企業來劃分,可以分為上游企業主導模式、中游企業主導模式和下游企業主導模式;根據鏈合創新的創新路徑來劃分,可以分為橫向鏈合模式、縱向鏈合模式和網絡狀鏈合模式;根據鏈合創新中創新主體之間的主導關系來劃分,可以分為合作主導型模式和競爭主導型模式。
2.1上游企業主導模式、中游企業主導模式和下游企業主導模式
上游企業主導模式指在鏈合創新過程中由上游企業率先進行創新,并在整個創新過程中處于主導地位。上游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由技術推動機制,將創新活動依次從產業鏈的上游經過中游傳遞到產業鏈下游,最終使整條產業鏈各鏈環都實現創新。在這種創新模式中,鏈合創新的創新活動是由上游企業引發的,以上游企業為創新源頭的技術創新推動力,使創新活動能夠不斷地從產業鏈上游波及和擴散到鏈合創新系統的內部,以鏈條式向縱向延伸、以鏈環式向橫向擴散。
中游企業主導模式指在鏈合創新過程中,中游企業領先創新,并在整個創新過程中處于主導地位。中游企業一般是產品創新或產品加工環節創新,在這種創新模式中雙向傳導機制發揮重要作用。中游企業進行創新后,通過需求拉動機制將創新活動向上游推進,或者通過技術推動機制將創新活動向下游傳遞。當中游企業進行產品創新時,新的產品要求有新的生產技術,這就要求上游企業采取技術研發戰略滿足新產品對新技術的需要;而新產品傳遞到銷售終端環節又需要新的營銷理念和營銷方式,以促進產品更快捷地被消費者所認識、了解和接受。中游企業的產品創新通過雙向傳導機制傳遞到產業鏈的上游和下游,最終使得整個產業鏈產生上中下游聯動、層層推進的創新活動。
下游企業主導模式指在鏈合創新過程中,下游企業率先創新,并在整個創新過程中處于主導地位。在這種創新模式中,創新活動自下游企業開始,在需求拉動力的作用下逆梯度逐步向上一鏈環推進。下游企業一般從事終端銷售業務,直接接觸最終產品消費者,下游企業把市場對產品的需求信息先傳遞給中游企業,中游企業據此進行產品創新,然后再把新產品對技術的需求信息傳遞給上游企業,促使上游企業進行相應的研發創新。
2.2 橫向鏈合模式、縱向鏈合模式和網絡狀鏈合模式
橫向鏈合創新是指處于產業鏈上同一鏈環的同類企業之間進行競合創新,從而開發新技術、生產新產品、創造新營銷模式。同一鏈環的企業由于經營同一類產品或服務,以及所生產的產品或所提供服務的功能相似性和等同性,使產業鏈橫向合作有了內部條件。橫向鏈合創新的競爭機制使每個企業都不能也不敢停止創新,當產業鏈所在行業經濟景氣時,同一鏈環可以同時容許多家企業存在,這時橫向鏈合創新可以表現為合作創新,以便強強聯手,保持雙贏或多贏的優勢;當產業鏈所在行業經濟不景氣時,同一鏈環只能容忍少數幾家企業甚至是獨家企業存在,這時橫向鏈合創新更多地表現為競爭創新,以奪取占優的市場控制權以及在產業鏈內的生存權。
縱向鏈合創新是指處于產業鏈不同鏈環的異類企業之間的合作創新。縱向鏈合創新的理論基礎是分工理論和資源配置理論。根據分工理論,企業專門從事某一類經濟活動,生產和創新的效率都會較高;根據資源配置理論,資源整合和優勢互補可以實現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縱向鏈合創新中,不同鏈環上的異類企業基于各自優勢而進行的分工創新,促使產業鏈內的各種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創新效率得以提高。與橫向鏈合創新不同,縱向鏈合創新的創新主體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利益沖突,合作關系遠大于競爭關系,鏈合創新的利益共同體特征在縱向鏈合創新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網絡狀鏈合創新既涉及縱向鏈合創新,又涉及橫向鏈合創新,是一種包括縱向環節和橫向環節的、交錯的、復雜的、網狀的合作創新系統。網絡狀鏈合創新兼具有橫向鏈合創新和縱向鏈合創新的特點和優點,相比橫向鏈合創新和縱向鏈合創新,網絡狀鏈合創新在目前產業鏈創新中更為常見。
2.3 合作主導型創新模式和競爭主導型創新模式
合作主導型鏈合創新是以合作為主導關系的創新模式,是合作理念占據主導優勢的鏈合創新。合作主導型創新模式的基礎是資源具有互補性且市場重合度較低,即經濟主體最好不是生產同一類型產品或服務的企業,市場競爭度比較低。在產業鏈上,合作主導型創新模式主要發生在產業鏈的縱向方向,即不屬于同一鏈環、不具有直接競爭關系的企業之間。
競爭主導型鏈合創新是以競爭為主導關系的創新模式,是競爭理念占據主導優勢的鏈合創新。競爭主導型創新模式產生的原因是:經濟主體生產類似的產品或服務,資源和市場重合度都較高,相互之間存在直接競爭關系且競爭度較高。在產業鏈上,競爭主導型創新模式主要發生在產業鏈的橫向方向,即處于同一鏈環、具有直接利益沖突的企業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