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日前表示,自《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公開征求意見以來,引起了市場的高度關注。總體來看,社會各界對《退市意見》的內容表示了支持和肯定,認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解決好市場退出問題,將進一步健全資本市場功能,并具有懲戒違法行為、凈化市場環境、塑造理性投資文化等多重意義。下一步,證監會將對反饋意見進行認真研究,待進一步完善《退市意見》后發布實施。
一項統計顯示,包括強制和自主兩種退市方式,滬深交易所累計退市公司不超過百家(有說78家),不到目前A股所有上市公司總數的5%。尤以2007~2012年間最為典型,A股市場上竟沒有一家公司退市,這顯然很不正常。而在歐美、日本、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退市幾乎是一種常態。以美股為例,其退市率遠遠高于A股市場。如,在1995~2012年間,紐約證券交易所共有3000家左右的公司實現退市,而納斯達克市場共有8000多家公司完成了退市。其中,2003~2007年,紐約證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6%,近一半是自主退市;納斯達克年均退市率8%,自主退市約占三分之二強,自主退市儼然成了最主要的退市方式。
不斷完善的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成熟的基本標志,也是資本市場優勝劣汰的基本法則。從國外發達資本市場來看,有上市必有退市,不少市場還保持著相對較高的退市率,該機制從一個重要方面保證了市場運行的質量。“流水不腐,戶樞不蠹。”不淘汰垃圾股,不但優秀股難以勝出,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也無法實現。股市和賭場的區別,就在于前者本身有價值,而后者是一種無價值的“零和游戲”。從法律上看,股票失去“本身實際價值”就應“終止交易”。倘若允許價值為0的股票繼續交易,或劣質的上市公司換個“馬甲”繼續上市“摟錢”,股市和賭場何異?
《退市意見》豐富了退市制度內涵,而主動退市與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更是其中的兩大亮點,或能為股市注入正能量,有助于營造一個有進有出的健康股市,提振市場信心。資本市場,有進有退,方能激起“一池活水”。作為一項退出機制,退市是資本市場市場化運作的一項基礎性制度。一方面,倘若業績太差,上市公司會被“市場”淘汰,即便是央企也不會例外,*ST長油即是前車之鑒;另一方面,投資者要改變投機和炒垃圾股的習慣,避免成為“最后的傻瓜”。
資本市場推行市場化的關鍵點在于兩個:一個是新股發行注冊制的正式推出,另一個是退市制度常態化。其中,退市是市場的選擇,和上市公司破產是兩碼事。即,退市是行政行為,由中國證監會或證交所依法做出;而公司破產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定,是司法行為。對于后者,必然退市。對于前者,通過重組或“借殼”,上市公司依然可以上市交易。以被視為資本市場推進市場化重要標志之一的*ST長油退市為例,盡管炒垃圾股和殼資源的投資者的投資邏輯受到挑戰,但*ST長油等被強制退市的企業符合“法定條件”還可重返證券市場。也正因為此,市場普遍認為*ST長油在市場好轉的2013年一舉巨虧近60億元有“洗大澡”之嫌。
退市應避免人為性、行政性干預。掙扎在垂死邊緣的諸多*ST公司,總能在退市“鬼門關”走一遭后起死回生。究其原因,多是因為地方政府看得見的手,將這些公司重新托回資本市場。正如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所言,“政府干預是上市公司退市路上的‘阻礙’之一。”建立多元化的退市機制,要通過機制(法律)管住“政府的手”,“剪斷”地方政府向上市公司輸血的“臍帶”。即,作為股市新陳代謝機制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新股發行體制市場化改革的相適應,上市公司退市也應多元化、市場化、法制化和常態化。一是從市場實際出發,不斷完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購重組、退市和投資者保護等各方面的制度和規則。二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堅持依法治市。
一項統計顯示,包括強制和自主兩種退市方式,滬深交易所累計退市公司不超過百家(有說78家),不到目前A股所有上市公司總數的5%。尤以2007~2012年間最為典型,A股市場上竟沒有一家公司退市,這顯然很不正常。而在歐美、日本、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退市幾乎是一種常態。以美股為例,其退市率遠遠高于A股市場。如,在1995~2012年間,紐約證券交易所共有3000家左右的公司實現退市,而納斯達克市場共有8000多家公司完成了退市。其中,2003~2007年,紐約證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6%,近一半是自主退市;納斯達克年均退市率8%,自主退市約占三分之二強,自主退市儼然成了最主要的退市方式。
不斷完善的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成熟的基本標志,也是資本市場優勝劣汰的基本法則。從國外發達資本市場來看,有上市必有退市,不少市場還保持著相對較高的退市率,該機制從一個重要方面保證了市場運行的質量。“流水不腐,戶樞不蠹。”不淘汰垃圾股,不但優秀股難以勝出,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也無法實現。股市和賭場的區別,就在于前者本身有價值,而后者是一種無價值的“零和游戲”。從法律上看,股票失去“本身實際價值”就應“終止交易”。倘若允許價值為0的股票繼續交易,或劣質的上市公司換個“馬甲”繼續上市“摟錢”,股市和賭場何異?
《退市意見》豐富了退市制度內涵,而主動退市與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更是其中的兩大亮點,或能為股市注入正能量,有助于營造一個有進有出的健康股市,提振市場信心。資本市場,有進有退,方能激起“一池活水”。作為一項退出機制,退市是資本市場市場化運作的一項基礎性制度。一方面,倘若業績太差,上市公司會被“市場”淘汰,即便是央企也不會例外,*ST長油即是前車之鑒;另一方面,投資者要改變投機和炒垃圾股的習慣,避免成為“最后的傻瓜”。
資本市場推行市場化的關鍵點在于兩個:一個是新股發行注冊制的正式推出,另一個是退市制度常態化。其中,退市是市場的選擇,和上市公司破產是兩碼事。即,退市是行政行為,由中國證監會或證交所依法做出;而公司破產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定,是司法行為。對于后者,必然退市。對于前者,通過重組或“借殼”,上市公司依然可以上市交易。以被視為資本市場推進市場化重要標志之一的*ST長油退市為例,盡管炒垃圾股和殼資源的投資者的投資邏輯受到挑戰,但*ST長油等被強制退市的企業符合“法定條件”還可重返證券市場。也正因為此,市場普遍認為*ST長油在市場好轉的2013年一舉巨虧近60億元有“洗大澡”之嫌。
退市應避免人為性、行政性干預。掙扎在垂死邊緣的諸多*ST公司,總能在退市“鬼門關”走一遭后起死回生。究其原因,多是因為地方政府看得見的手,將這些公司重新托回資本市場。正如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所言,“政府干預是上市公司退市路上的‘阻礙’之一。”建立多元化的退市機制,要通過機制(法律)管住“政府的手”,“剪斷”地方政府向上市公司輸血的“臍帶”。即,作為股市新陳代謝機制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新股發行體制市場化改革的相適應,上市公司退市也應多元化、市場化、法制化和常態化。一是從市場實際出發,不斷完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購重組、退市和投資者保護等各方面的制度和規則。二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堅持依法治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