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部署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央企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 編看編說 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是新一輪價格、稅收、財政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配套改革。本次改革部署中,《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尤為引人關注。方案明確指出,要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國有企業負責人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并量化到個人的做法必須堅決根除等,在新一輪國資改革啟動時期,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已先行起步。有消息表明,由人社部牽頭、財政部等部委參與的對央企主要負責人的薪酬調整方案初稿已經草擬完畢并開始征求意見。顯而易見,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被擺到新一輪深化改革的突出位置。改革必會涉及各方利益,在改革之初即權衡各方阻力,并以規范的法律法規予以匡正,則能砍掉荊棘,讓改革在正確的道路上順利推進。而薪酬結構不合理恰恰是國企深層弊端的顯性部分,在忽略了國有企業的公共屬性,相關制度又不健全的情況下,國企高管薪酬過于市場化只能導致自肥傾向的出現,而為了維持利益水平,國企改革的動能也會因此被削弱。在利益導向下,這種不合理不僅會成為國資改革的某種阻力,更有可能令人質疑國資改革的徹底性與純粹性。這也正是本次改革高效推進的原因所在。但也應認識到,制度的安排有其僵化的一面,在現實經營中,大權在握的央企高管難免不會暗度陳倉,因此,薪酬改革既要規范“前門”,更要堵住“后門”。而更好的方式是,盡快令國企去行政化,以企業績效衡量央企高管薪酬,回歸企業家本質。 |
責任編輯:朱振杰
相關評論
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 本網注明"來源:廣西工業創新促進會"的所有作品,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廣西工業創新促進會,未經廣西工業創新促進會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刊登或使用;獲得授權者轉載必須注明“來源:廣西工業創新促進會”。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② 本網站所轉載的新聞、文章、資料等內容的版權歸原文作者和原發表媒體所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普及新產品新技術,傳播新思想新知識,推動技術及科技創新,促進廣西企業的發展,并非出于商業目的。本網轉載相關內容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③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30日內與本網聯系(gxgycx@126.com),核實后本網對相關爭議作品刪除處理,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