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技術系統進化法則
在新一代產品和技術的開發中,可以應用技術系統進化法則。技術系統進化法則的內容,主要體現了技術系統在實現其相應功能的過程中,技術系統改進和發展的趨勢。在經典TRIZ中,有八大類技術系統進化法則。運用這些法則,可以幫助人們判斷當前研發的產品處于技術系統進化的哪個位置,提供開發新一代產品的新概念和新思路。
1.2.1 完備性法則
技術系統要實現某項功能的必要條件是在整個技術系統中一定包含4個相互關聯的基本子系統,即動力裝置、傳輸裝置、執行裝置和控制裝置。
基于該法則去分析技術系統,可以判斷現有的技術系統是否完整,有助于在設計系統時,確定實現所需技術功能的方法,并達到節約資源的目的。系統的進化方向是不斷自我完善,減少人的參與,以提高技術系統的效率。
1.2.2 能量傳遞法則
技術系統實現其基本功能的必要條件之一是能量能夠從能量源流向技術系統的所有元件。如果技術系統的某個元件接受不到能量,它就不能產生應有的效用。
基于該法則在設計和改進技術系統時,首先要保證能量可以流向系統的各個元件。系統的進化是沿著縮短能量傳遞路徑、減少能量損失、提高能量傳遞效率的方向發展。
1.2.3 動態性進化法則
技術系統的進化應該沿著結構柔性、可移動性、可控性增加的方向發展,以適應環境狀況或執行方式的變化。應用該法則可以指導人們花費很小的代價而取得通用性、高度適應性、可控性的技術系統。
1.2.4 提高理想度法則
技術系統是沿著提高其理想度的方向進化的。通常采用如下公式來衡量產品的理想化程度:理想度=所有有用功能/(所有有害功能+成本)
最理想的技術系統是作為物理實體并不存在,但卻能夠實現所有必要的功能。理想化最終結果是技術系統某參數的改進,不會對系統的其他參數產生不利影響。明確問題的理想化最終結果,有可能引導人們得到最優的、有遠見的問題解決方案。提高理想度的進化路線是去掉實現有用功能的特定設備,利用現有的能量和資源來實現有用功能。
1.2.5 子系統不均衡進化法則
任何技術系統所包含的各個子系統都不是同步、均衡進化的。整個系統的進化速度取決于系統中發展最慢的子系統。這種不均衡的進化經常會導致子系統之間的矛盾出現,解決矛盾將使整個系統得到突破性的進化。
基于該法則可以幫助設計人員及時發現技術系統中不理想的子系統,并以較先進的子系統替代,從而能以最小的成本,實現對特定參數的改進。
1.2.6 向超系統進化法則
所謂超系統,廣義上講是超過這個系統之外的其他系統。技術系統在進化過程中,可以和超系統組件合并來獲得大量可用資源,或者將某項功能的子系統剝離出來,轉移至超系統中,這樣,能夠使該子系統擺脫自身在進化過程中遇到的限制,更好地實現原來的功能。
1.2.7 向微觀級進化法則
技術系統在進化發展過程中,沿著減小元件尺寸的方向進化。技術系統的元件,傾向于達到原子和基本粒子的尺度,進化的終點是不作為物理實體存在,而是通過場來實現其必要的功能。向微觀級進化的路線是由整體→多個部分→粉末→液體→氣體→場→虛空。
1.2.8 協調性進化法則
技術系統向著子系統各參數協調、系統參數與超系統參數相協調的方向發展進化?;谠摲▌t設計和改進技術系統時,某一組件的參數值的選擇要參考系統其他組件參數的值。子系統各參數之間的協調,包括結構形狀、頻率、材料性質、質量上的相互協調等。
1.3 產品預測流程
第1步,分析系統(產品)的功能、可用資源、矛盾。
第2步,選擇一條技術系統進化路線,分析當前系統特征,確定系統所處的位置。
第3步,按照第二步路線對應的趨勢和方向,預測下一代產品應具有的特征,尋找構思。
第4步,參照每個進化路線,依次對產品進行步驟2和3,進行系統定位和預測。
第5步,將步驟4得到的所有構思集中組合分析,得到完整的新一代產品概念方案。
第6步,根據步驟5得到的概念方案,選擇需要進行可行性研究的范圍,列入產品規劃。
1.4 S-曲線和進化法則
8個進化法則在S-曲線各個階段使用頻率不同,在初始期使用頻率較高的是完備性法則、能量傳遞法則和協調性法則;在成長期使用頻率較高的是提高理想度法則、動態性進化法則和子系統不均衡進化法則;在成熟期使用頻率較高的是向微觀級進化法則;在衰退期使用頻率較高的是向超系統進化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