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獲悉,國務院新取消和調整了一批行政審批項目,決定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另建議取消和下放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事項,將5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和《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審批項目,有8項國務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了相關法律,現一并予以公布。
涉及工信部的有關行政審批項目,“設立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審批”下放至省級通信管理局;“無線電設備發射特性核準檢測機構認定”、“中央醫藥儲備資金安排和動用審批”取消。
國務院還決定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包括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土地登記代理人、礦業權評估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注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品牌管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