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州澄泥硯孕于秦漢,興于唐,盛于宋,明代達爐火純青,躋身于中國四大名硯之列。但遺憾的是,其制作技藝自明末清初失傳300余年。自1986年開始,山西省新絳縣藺永茂、藺濤父子歷經10余年的艱辛,恢復了絳州澄泥硯傳統制作技藝,并成功燒制出“石品花紋”,使絳州澄泥硯重放異彩。然而就在絳州澄泥硯以嶄新的姿態重新展現在世人面前時,卻屢遭商標糾紛的困擾。
商標糾紛頻發
2002年,山西省新絳縣絳藝苑硯社(下稱絳藝苑硯社)欲在瓦器、陶器等商品上申請注冊“絳州”商標(下稱被異議商標),引發了藺永茂、藺濤父子經營的山西省新絳縣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下稱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的異議(本報2014年2月14日第5版曾作相關報道)。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后,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案在一審法院、二審法院相繼維持商評委裁定后,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該案。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判決撤銷了一審判決、二審判決以及商評委作出的對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的裁定,并判令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
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在再審案中訴稱,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與其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均屬陶器;被異議商標屬于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不正當行為;絳州澄泥硯研制所早在1994年即生產“絳州”牌澄泥硯,并于1995年6月在硯商品上申請注冊“絳州及圖”商標,該商標于2008年6月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被異議商標系對其馳名商標的復制和摹仿,屬于傍名牌行為。
據了解,引證商標為第948285號“絳州及圖”商標,由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于1995年提出注冊申請,1997年被核定使用在硯商品上。
絳藝苑硯社在再審中辯稱,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瓦器、陶器等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硯商品在功能、制作工藝等方面差異極大,不構成類似商品;新絳縣有10余家企業申請注冊“絳州”商標,故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主張被異議商標系摹仿復制其馳名商標的主張不能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引證商標已經達到馳名程度,故被異議商標構成對引證商標的復制摹仿,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據絳州澄泥硯研制所該案代理人北京市寶隆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海軍介紹,該案并非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因商標糾紛而引發的個案。早在1998年,王學仁經營的絳藝苑硯社因無照經營和冒用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享有的“絳州”商標,被新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罰款2800元,并沒收其非法所得3460元及16方標有“絳州澄泥硯”的硯臺。
2003年,絳藝苑硯社因侵犯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享有的“絳州”注冊商標專用權,再次被新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罰近2萬元。
2006年,絳藝苑硯社、新絳縣王學仁與孔建國因涉嫌侵犯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被絳州澄泥硯研制所訴至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審判決,認定3被告自2001年起相關行為均構成商標侵權,判處絳藝苑硯社、王學仁賠償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經濟損失20萬元,孔建國賠償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經濟損失4.6萬元,并向絳州澄泥硯研制所賠禮道歉。王學仁等兩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2013年,山西省首屆文博會召開前夕,絳藝苑硯社在其硯臺的宣傳冊上擅自使用“絳州”注冊商標,并非法使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對此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再次對絳藝苑硯社的侵權行為起訴到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該案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加強品牌保護
據了解,自1986年開始,時任新絳縣博物館業務館長的藺永茂及剛從學校畢業的兒子藺濤,為了讓四大名硯之一的絳州澄泥硯再現于世,在一無資金、二無參考資料的情況下,多次奔赴山西省、天津市、運城市、新絳縣等各大圖書館及博物館查閱資料。歷經10年艱辛,終于恢復了絳州澄泥硯傳統制作技藝。
據絳州澄泥硯研制所所長藺濤介紹,絳州澄泥硯是中國四大名硯中唯一的陶硯,其制作工藝是傳統手工技藝,工藝十分復雜,從選泥開始,經煉泥、制坯、陰干、雕刻、打磨、燒制、精選、拋光等10余個環節、幾十道工序方可完成,且燒制成品率僅有30%左右,因而成本高于其它石硯,目前市場銷售價格一般為5000元至1萬元,精品硯的銷售價格均在1萬元以上。
藺濤表示,由于絳州澄泥硯失傳300余年,因而不像其它3種名硯市場成熟。同為中國四大名硯,端硯的年銷售額達2億元,歙硯年銷售額1億元,洮硯年銷售額5000萬元。近年來隨著絳州澄泥硯年知名度的不斷提高,其市場也不斷擴大,而此時一些遭侵權仿冒行為也不斷滋生。
藺濤表示,目前一些企業直接盜用“絳州澄泥硯”品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嚴重影響了絳州澄泥硯的聲譽及信譽,侵犯了絳州澄泥硯的合法權益。還有一些企業惡意在類似產品上申請注冊“絳州”商標,涉嫌侵犯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的在先商標權。上述侵權行為對正宗絳州澄泥硯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不僅導致其產品銷售大幅度下降,而且自1998年起至今的法律訴訟,經幾十次開庭審理,期間產生的費用也難以計算。
趙海軍律師表示,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在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還應加強對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要積極加強商標管理,增強商標保護意識,重視企業商標管理人員的法律素養,不斷提高企業商標自我保護能力;建立和完善企業商標保護長效機制,完善商標保護協作機制,積極開展商標維權行動,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商標權、商號權、商業秘密、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權利等違法行為。
商標糾紛頻發
2002年,山西省新絳縣絳藝苑硯社(下稱絳藝苑硯社)欲在瓦器、陶器等商品上申請注冊“絳州”商標(下稱被異議商標),引發了藺永茂、藺濤父子經營的山西省新絳縣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下稱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的異議(本報2014年2月14日第5版曾作相關報道)。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后,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案在一審法院、二審法院相繼維持商評委裁定后,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該案。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判決撤銷了一審判決、二審判決以及商評委作出的對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的裁定,并判令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
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在再審案中訴稱,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與其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均屬陶器;被異議商標屬于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不正當行為;絳州澄泥硯研制所早在1994年即生產“絳州”牌澄泥硯,并于1995年6月在硯商品上申請注冊“絳州及圖”商標,該商標于2008年6月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被異議商標系對其馳名商標的復制和摹仿,屬于傍名牌行為。
據了解,引證商標為第948285號“絳州及圖”商標,由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于1995年提出注冊申請,1997年被核定使用在硯商品上。
絳藝苑硯社在再審中辯稱,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瓦器、陶器等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硯商品在功能、制作工藝等方面差異極大,不構成類似商品;新絳縣有10余家企業申請注冊“絳州”商標,故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主張被異議商標系摹仿復制其馳名商標的主張不能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引證商標已經達到馳名程度,故被異議商標構成對引證商標的復制摹仿,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據絳州澄泥硯研制所該案代理人北京市寶隆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海軍介紹,該案并非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因商標糾紛而引發的個案。早在1998年,王學仁經營的絳藝苑硯社因無照經營和冒用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享有的“絳州”商標,被新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罰款2800元,并沒收其非法所得3460元及16方標有“絳州澄泥硯”的硯臺。
2003年,絳藝苑硯社因侵犯絳州澄泥硯研制所享有的“絳州”注冊商標專用權,再次被新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罰近2萬元。
2006年,絳藝苑硯社、新絳縣王學仁與孔建國因涉嫌侵犯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被絳州澄泥硯研制所訴至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審判決,認定3被告自2001年起相關行為均構成商標侵權,判處絳藝苑硯社、王學仁賠償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經濟損失20萬元,孔建國賠償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經濟損失4.6萬元,并向絳州澄泥硯研制所賠禮道歉。王學仁等兩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2013年,山西省首屆文博會召開前夕,絳藝苑硯社在其硯臺的宣傳冊上擅自使用“絳州”注冊商標,并非法使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標識。對此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再次對絳藝苑硯社的侵權行為起訴到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該案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加強品牌保護
據了解,自1986年開始,時任新絳縣博物館業務館長的藺永茂及剛從學校畢業的兒子藺濤,為了讓四大名硯之一的絳州澄泥硯再現于世,在一無資金、二無參考資料的情況下,多次奔赴山西省、天津市、運城市、新絳縣等各大圖書館及博物館查閱資料。歷經10年艱辛,終于恢復了絳州澄泥硯傳統制作技藝。
據絳州澄泥硯研制所所長藺濤介紹,絳州澄泥硯是中國四大名硯中唯一的陶硯,其制作工藝是傳統手工技藝,工藝十分復雜,從選泥開始,經煉泥、制坯、陰干、雕刻、打磨、燒制、精選、拋光等10余個環節、幾十道工序方可完成,且燒制成品率僅有30%左右,因而成本高于其它石硯,目前市場銷售價格一般為5000元至1萬元,精品硯的銷售價格均在1萬元以上。
藺濤表示,由于絳州澄泥硯失傳300余年,因而不像其它3種名硯市場成熟。同為中國四大名硯,端硯的年銷售額達2億元,歙硯年銷售額1億元,洮硯年銷售額5000萬元。近年來隨著絳州澄泥硯年知名度的不斷提高,其市場也不斷擴大,而此時一些遭侵權仿冒行為也不斷滋生。
藺濤表示,目前一些企業直接盜用“絳州澄泥硯”品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嚴重影響了絳州澄泥硯的聲譽及信譽,侵犯了絳州澄泥硯的合法權益。還有一些企業惡意在類似產品上申請注冊“絳州”商標,涉嫌侵犯絳州澄泥硯研制所的在先商標權。上述侵權行為對正宗絳州澄泥硯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不僅導致其產品銷售大幅度下降,而且自1998年起至今的法律訴訟,經幾十次開庭審理,期間產生的費用也難以計算。
趙海軍律師表示,絳州澄泥硯研制所在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還應加強對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要積極加強商標管理,增強商標保護意識,重視企業商標管理人員的法律素養,不斷提高企業商標自我保護能力;建立和完善企業商標保護長效機制,完善商標保護協作機制,積極開展商標維權行動,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商標權、商號權、商業秘密、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權利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