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互聯網+”正推動互聯網技術、平臺和應用從第三產業向農業和工業領域滲透和擴散,信息網絡技術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由導入期向展開期邁進,逐步進入協同發展階段,“互聯網+”經濟范式開始逐漸占據發展優勢。信息網絡技術將不同領域技術連接在一起并產生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從而成為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主要推動力,中國將進入由技術創新驅動的新常態。
技術創新的發展現狀
1、全球正經歷第五次技術革命展開期
目前,整個世界正處于第五次技術革命的展開期,以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為標志的新一代技術取得了飛速的發展,對經濟社會的滲透率越來越高,信息經濟在全球范圍內迅速興起。
國際金融危機后,全球技術創新在經歷了短暫低潮后又迅速恢復。如全球企業研發投入和國際專利授權增長率于2009年跌入谷底,但2010年就出現反彈,2013年國際專利授權數達到近年新高,為257萬件,比2012年高出9%。信息技術進入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云計算、大數據、虛擬現實、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的突破,為信息技術應用模式以及經濟模式帶來了一場深刻變革。世界范圍的信息技術持續創新和深度應用為中國“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提供了條件和機遇。
新一輪信息產業的快速發展,將催生出許多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在新一輪技術革命的孕育階段,直接關乎未來領導權的問題,蘊含著新的重大發展機遇。為了搶奪新一輪的領導權和話語權,各國技術競爭日益激烈,發達國家對我國技術創新上的進步會加大打壓力度,在人才培養和引進、技術標準和平臺以及產業鏈的主導權的爭奪將成為重點。中國應充分利用“互聯網+”的戰略,把科技創新作為國家發展戰略的核心,努力搶占未來科技和產業制高點,實現“彎道超車”。
2、中國技術創新現狀
在經典的增長理論中,技術創新對經濟的長期可持續發展起著關鍵性作用。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依靠外商投資的技術溢出,吸收和引進了大量外國的先進技術。隨著中國距離技術前沿越來越近,可模仿空間逐步縮小,中國亟須進行自主技術創新。
從研發費用的投入來看,我國R&D的比重逐年增加,在2006年就超過了0.5%,到了2013年已達到成熟發達國家2%的水平。與此同時,同期我國技術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卻依然不足,到2013年其貢獻率依然不足30%,遠遠低于成熟發達國家的60%-70%。這又進一步說明了我國自主創新產生的技術進步明顯不足,只重數量的投入,不注重有質量的產出,投入與產出不成比例。
我國現階段的科技自主創新水平低,缺乏自主創新能力,技術要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不足等問題的根源并不是來源于投入的不足,而是源于科技創新的成果轉化較低。科技成果成功轉化,在于與市場需求的對接。如果企業及研發部門能夠獲得大量需求數據,并進行分析吸收,科技成果轉化問題則能迎刃而解。
“互聯網+”下技術創新的新機遇
“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大數據成為新的生產要素,為“互聯網+”推動技術創新提供了不竭的動力。“互聯網+”行動將大力推動技術創新,克服中國目前技術創新中的障礙,為中國經濟實現轉型與產業轉型升級開辟新的道路。
1、信息松綁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前提條件
企業技術創新需要經歷三個階段:新構思的產生與形成階段,研究與開發階段,應用與擴散階段。無論是在思路的形成初期,還是產品應用擴散的后期,大量信息資源的掌握,是這一技術創新過程得以實現的前提條件。而“互聯網+”意味著信息(數據)獲取的全球開放性、平等性、透明性。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突破,信息要素在各行業企業間的流動性增強,企業處理信息的能力呈爆發式增長。經濟領域海量數據的積累與交換、分析與運用,使得企業將進入前所未有的知識和創新時代。信息(數據)為技術創新提供了重要的生產原料,極大推動技術創新和生產效率的提高。以汽車行業為例,國際上企業制造業集團如通用、大眾等為了保證研發的科學性以及縮短研發過程,已經逐漸建立起行業信息共享系統。國內企業也逐步建立起自己的信息庫,利用EDM、PDM等管理信息系統加強研發階段信息管理。
2、互聯網時代集群式創新將出現新模式
信息技術革命為分工協同提供必要、廉價、高效的信息工具,生產樣式從“工業經濟”的典型線性控制,轉變為“信息經濟”的實施協同。信息技術的發展進一步縮短地理空間、打破地理界限,大規模分工協同推動的互聯網時代集群式創新開始涌現。基于互聯網信息傳遞處理的技術所帶來的低成本和實時性,使得企業的信息溝通將突破某一地理范圍的高度集聚,原有的創新格局將演變為更大規模的集群式創新。互聯網時代可以使得虛擬組織管理邊界延伸到企業外部,突破企業原有界限,企業將擁有更強的資源整合能力,內部資源、功能、知識、競爭優勢與外界相互協同、相互利用和整合。
3、開放式空間平臺為產學研協同創新提供支撐
產學研協同創新的最大障礙在于自身資源的限制,知識難以和市場對接進行產業化以獲取利潤,“互聯網+”意味著信息的共享,空間平臺的開放,將為產學研協同創新提供支撐。知識的共享與創新。“互聯網+”與產學研的結合將影響知識協同創新的內部因素,減少知識傳遞與轉移過程中的資源損耗。成果的轉化與孵化。“互聯網+”一方面使生產初期就可以掌握市場信息,針對市場需求和國家戰略擬定可行的生產策略,另一方面一旦技術成熟,可以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宣傳和推廣。產學研合作模式多樣化。隨著產學研的深入,“互聯網+”將基于互聯網絡的產學研合作平臺,提供產學研合作項目的根據協調服務等,使得產學研多方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最終使產學研網絡平臺可以更好地促進產學研協同和技術創新。
“互聯網+”推動技術創新的問題與對策建議
我國“互聯網+”仍處于起步階段,目前互聯網的產品和服務多是將傳統業務簡單“搬到”互聯網上,將互聯網作為一種銷售方式或者營銷渠道,而缺乏真正意義上的技術創新。在技術方面,信息技術的發展需要適應各產業網絡化需求的迅速膨脹,真正從生產技術上為產業升級與創新帶來突破。在“互聯網+”發展的同時,立法監管的步伐仍然滯后,在知識產權保護上問題尤為突出,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尚不能適應互聯網時代的需求。
1、加強“互聯網+”的規劃和建設,完善互聯網技術創新配套體系
搞好互聯網的規劃和建設,完善互聯網技術創新配套體系是互聯網時代促進技術創新的基礎:一是要進一步做好互聯網建設的整體規劃,在規劃中要做到高起點、高標準、科學性、超前性。二是盡快完善電信網、數據網、廣電網等骨干網絡,加快建設寬帶多媒體數據交換網運行效率;三是建立各區域的網絡交換管理中心,規范網絡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2、加強互聯網法律法規制度建設,構建網絡安全防護體系
在互聯網立法中應遵循以下原則:以互聯網立法協調網絡治理權力,明確國家、企業、個人在網絡使用中的責任,確保網絡空間中的權利。完善立法與加強監督并重。在制定網絡安全法的基礎之上,還要加大對網絡執法的監督,促進網絡的正向作用、盡量減少網絡的負向作用。形成互聯網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將制定數據法作為互聯網領域立法的“基本法”,以此為核心拓展到產業等領域,形成法律法規制度體系。
3、加強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知識產權立法
互聯網時代知識產權的保護應當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互聯網技術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的目的是促進技術創新和產業化,因此在知識產權保護的過程中應該優先考慮技術措施,再綜合考慮經濟因素、管理因素。注重互聯網衍生類型知識產權的保護,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和分析知識產權邊界。注重互聯網時代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合作,由于網絡跨國性模糊了知識產權的國家邊界,知識產權保護將成為國際性問題。完善網絡空間知識產權立法,及時修訂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專門法律,使之適應互聯網時代知識產權保護的需求;加強知識產權立法的銜接配套,完善不正當競爭、壟斷、對外貿易、科技、國防等領域法律法規中有關網絡空間知識產權的規定,增強法律法規可操作性和協調性。